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薛济民: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律师不能缺位

2017-10-21 中国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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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九大代表、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、党委副书记薛济民在会议期间接受新华社等媒体采访,回答了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,现摘要发表。 


依法治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十九大报告指出,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,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,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,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。同时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,充分表明了我党坚持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和信心。


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。对于老百姓来说,最关心的是在每一个案件中能否感受到公平正义,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法律的保护。


目前全国有约34万律师。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改革,将加速律师队伍的发展。


即将展开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,应当围绕规范权力运行、深化科技应用、完善分类管理、维护司法权威等方面,将遵循司法规律与兼顾我国国情紧密结合起来,全面落实政法部门主体责任,充分发挥相关地区和部门协同配合作用,特别要注重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中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

律师权利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。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,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,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,关系到司法制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。司法体制配套改革中,律师不能缺位。改革应当充分确保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,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法律正确实施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。


增加人格权保护,是十九大报告的又一亮点,我个人理解,这一变化是针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而作出的,也是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,顺应人民美好需要而作出的。为了满足人民对更美好生活的向往,加强了对人权的全面保障。这表明我们党对人民权利的重视,法律对人民权利的保障更加全面。


人格权是社会和个体生存发展的基础,属于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。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,自然人享有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、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隐私权、婚姻自主权等权利。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,人格权内容日益丰富,因名誉权、个人信息、人体器官等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。报告进一步明确加强对人格权保护,我相信,相关法律规范将会更加细化,人格权的保障措施也将会更加完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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